汉得信息(3001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2026年1月)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规则及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