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0004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SDRBSDRB(SZ:000498)2026-01-19 12:01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调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