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0028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1月)
Annil Annil (SZ:002875)2026-01-20 10:0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应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和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 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就该报告进行表决并经半 数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O=J={\bf O}=\sum{\notin}-{\bf J}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