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 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林泰新材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 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通园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