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