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SalubrisSalubris(SZ:002294)2026-01-21 12: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 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如应 当具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满足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有关 独立性的要求),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委员会的组成未满足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时,董事会应立即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公告方式说明未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详情及原因,并于未能 满足相关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予以补足,补充委员的任职 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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