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000932)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2026年1月修订)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条例 (本条例经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以下合 称"ESG")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使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用于规范委员会的组成、会议召集与议事程序, 适用于委员会成员及本条例所涉及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 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ESG 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至少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推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