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 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 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司应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