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容应 明确、具体; (三)关联交易应强调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在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坚 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 (四)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实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表决回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并贯彻"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原则。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当恪守如下事项: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 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