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 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短线 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