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等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江钨稀 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