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欣环保(001369)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建立防止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方。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认 定的关联方。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参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