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603077) - 和邦生物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 一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曾小平、财务总监王军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四 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曾小平、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 | 证券代码:603077 |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 公告编号:2026-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91 |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和 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曾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