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 行评价,以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 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 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