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特别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