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 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 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 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