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新大正物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75.1521%股 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制度。 二、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交易进程备忘录。 3、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 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