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投资(00174) - 有关透过美国房地產基金平台於美国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 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之盛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交 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 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emini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 盛 洋 投 資( 控 股 )有限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4) 有關透過美國房地產基金平台 於美國出售物業之 主要交易 董事局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11頁。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倘本通函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 | 釋義 | 1 | | --- | --- | --- | | 董事局函件. | | 4 | | 附錄一 | 本集團的財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