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银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和《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