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制定)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为导 向,通过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战略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