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TLANYUA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发行人"或"公司") 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针对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下称"决议有效期")及延 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下称"授权有效期",与决议有效期以下合称"决议及授权有 效期")事项,本所律师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 6 号》(下称"《6 号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发行人回复《6号监管指引》核查要求及为本次发行之 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