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603402) - 陕西旅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 董事至少应占三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