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603402) - 陕西旅游:股东会议事规则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3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