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600612) -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 利益,不得从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列举的违反对公司忠实 义务的行为。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 年修订)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老凤祥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