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30117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毓 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1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2,195.87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209.0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57.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351.87 万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