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科技(00611) - (1)执行董事、主席、授权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辞任;(2)委任非执行...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國核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1) (1)執行董事、主席、授權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辭任; (2)委任非執行董事、主席、授權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 及 (3)董事委員會成員變更 李先生已確認,彼並無向本公司提出索償且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此外,亦無關 於彼辭任之任何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或聯交所垂注。 –1– 委任非執行董事、主席、授權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 於李先生辭任後及經過提名委員會推薦,王浩瑩先生(「王先生」)獲委任為主席、非執行 董事、薪酬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主席、授權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全部自二零二 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王先生之履歷詳情如下: 執行董事、主席、授權代表兼法律程序代理人辭任 中國核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