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BXLQBXLQ(SZ:002307)2026-01-27 10:15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6]A0031 号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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