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XCECXCEC(SH:600777)2026-01-27 10:3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潮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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