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