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XCECXCEC(SH:600777)2026-01-27 10:3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