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内控审计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通过系统、 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 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及工作经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 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人员或者审 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