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XCECXCEC(SH:600777)2026-01-27 10:3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管理行为, 明确总经理职权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保障经理班子高效履职,提升 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新潮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 聘。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相关权利义务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权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并下发执行。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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