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 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 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 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 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