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01月)
WEIGUANGWEIGUANG(SZ:002801)2026-01-28 10:31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 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微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人员。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