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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002801.SZ):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0.04%~70.01%
Ge Long Hui A P P· 2026-01-28 16:00
格隆汇1月28日丨微光股份(002801.SZ)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3.53亿元~3.75亿元,同比增长60.04%~70.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5亿元~2.86亿 元,同比下降5.45%~12.39%;基本每股收益1.54元/股~1.63元/股。本报告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 境和诸多风险挑战,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14.7亿元,同比增长4.3%。 ...
微光股份(0028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报 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的制度。 第三条 本 ...
微光股份(0028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则规定 的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微光股份(0028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 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微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人员。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
微光股份(002801) -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信息 披露的管理工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事务。证券办公室是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的执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 环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跟证券 办公室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证券办公室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第六条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 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 ...
微光股份(0028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 ...
微光股份(0028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 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 ...
微光股份(00280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规 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全资子公 司不设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微光股份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 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以"创新创业,科学发展,共建共享,产业报国 ...
微光股份(0028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6年0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使并保障公司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 ...
微光股份(0028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6年01月)
2026-01-28 1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6 年 0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 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有效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 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捐赠及非现金资产捐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 第六条 量力而行:公司发生亏损、对外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