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0021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广东鸿图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6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