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0021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广东鸿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6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 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秘办)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