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修订稿)
GSGS(SH:601500)2026-01-28 11:3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6年1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