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科技(03800) - 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建議根據一般授權發行 可換股債券 財務顧問 百德能證券有限公司 GCL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協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800) 發行可換股債券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1月28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認購方就發行本金總 額不超過1,170,00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訂立認購協議。 按轉換價每股換股股份1.60港 元(可 予 調 整 )悉 數 轉 換 可 換 股 債 券 後, 合 共 731,250,000股換股股份將予發行,約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2.20%及約佔本公司 經發行換股股份擴大之已發行股本2.15%。換股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總額將為約1,170,000,000港元,其擬用於投資於併購基 金,該基金之普通合夥人須經本公司及認購方批准。 – 1 – 認購協議及根據一般授權發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