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隆集成" 、"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简微电子"、"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方 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 日,对标的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 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 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综上所述,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公司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