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60096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SDICZLSDICZL(SH:600962)2026-01-29 15:46

1 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有特别说明外,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 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声明、假设和有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致: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作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电子院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