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HaonengHaoneng(SH:603809)2026-01-30 08:16

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再意字(2026)第 001 号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3 | | --- | --- | |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 5 | | 1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 | | 2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5 | | 3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5 | | 4 发行人的设立 | 12 | | 5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2 | | 6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3 | | 7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 ...

Haoneng-豪能股份(60380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