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600561) - 江西长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