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发表的独立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 在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