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帆科技(0013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及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人力 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