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融资管理制度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可对年度融资金额进行预计,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批准的融资额度内的融资,由董事长签批。 1 (一) 统筹安排,合规操作; (二) 规模与需求相对应; (三) 成本、收益与风险相匹配; (四) 长远与当前利益兼顾; (五) 资本结构安排合理。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合理安排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融资与股权融 资,有效利用财务杠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包括各全资、控股和有实际控制力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循下列原则: 第四条 公司通过发行新股、债券以及其他股权性凭证融资的,应由公司总经理 提出项目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