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灵(30009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14 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出具意见基于以下假设,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