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0006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管的薪酬管 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管的工作积 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董事、高管。 第三条 指导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原则;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效益相适应的原则; (三)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 小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薪酬发放与业绩考核挂钩并保持同 向变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及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 理机构,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管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