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exingHexing(SH:603556)2026-02-03 09:30

致: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定于 2026年2月3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倪俊骥律师、陈晓纯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杭 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