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关 ...